政府采购项目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

作者: 时间:2025-04-07 点击数:


政府采购项目工作流程





采购流程
承办部门
相关工作要求





1.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形成和论证
需求部门、资金归口管理部门
需求部门充分调研、形成需求,资金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审核、科学论证
 



2.预算编制和下达
计财处
计财处汇总编制采购预算并下达,无预算不采购
 



 3.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立项审批
资金归口管理部门,需求部门、计财处、招采中心
(1)议事规则限额以上项目需报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资金归口管理部门,需求部门、计财处、招采中心);
(2)议事规则限额以下需求部门内部决策程序审定(需求部门)。





 4.采购预算推送和意向公开
招采中心、资金归口管理部门、需求部门
资金归口管理部门、需求部门依据模板提交纸质版(部门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意向公开内容,招采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并报教育厅、财政厅审批





5.建设项目价格评审
审计处
采购项目按审计处确定的控制价作为最高限价
 



6.提交OA采购申请
需求部门、资金归口管理部门
需求部门、资金归口管理部门填写OA申请
 



7.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采中心、需求部门、审计处
招采中心根据《宜宾学院代理机构管理办法》选取项目代理机构
 



8.提交政府采购需求、实施计划、采购需求调查报告
需求部门、资金归口管理部门
需求部门依据模板提交纸质版(部门签字盖章)和电子版采购实施计划和需求调查报告,资金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9.采购需求初审和编制
招采中心
招采中心在政采一体化平台录入采购需求并初审
 



10.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审核
招采中心、代理机构、需求部门
采购中心委托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审核,根据反馈意见进行相应修改调整。采购需求审查分为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
 



11.采购需求审查、定稿
招采中心、需求部门、资金归口管理部门、计财处、审计处
招采中心组织需求部门、资金归口管理部门、计财处、审计处等部门进行内部审查,无意见后形成采购需求定稿
 



 1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
招采中心
招采中心依据采购需求在政采一体化平台完成备案,报教育厅、财政厅审批
 



13.招标文件编制和初审
招采中心、需求部门、代理机构、资金归口管理部门、审计处、计财处、学校法务部门
代理机构编制、学校相关部门审核、修改,完善
 



14.招标文件定稿
招采中心、需求部门、资金归口管理部门、审计处、计财处、分管招采校领导
招标文件修改完善后由招采中心发起定稿流程,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形成文件定稿
 



15.发布采购公告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招采中心同步在学校官网发布
 



16.接受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
 



17.开标、评标
代理机构、招采中心、需求部门、审计处
需求部门委派采购人代表,审计处委派监督人,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招采中心
 



18.评标结果确认
招采中心
招采中心收到评审报告后根据招标文件定标规则对成交结果进行确认并通报需求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计财处、审计处、分管校领导,5个工作日内完成
 



19.结果公告
代理机构、招采中心
代理公司根据采购结果确认函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招采中心同步在学校官网发布
 



20.采购合同签订
需求部门、资金归口管理部门、国资处、学校法务部门
需在结果公告日30天之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1.采购合同公告
招采中心、合同签订部门
合同签订部门在签订当日将合同盖章件交招采中心,招采中心在两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22.采购合同备案
招采中心
招采中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一体化平台备案
 



23.项目履约验收支付归档
需求部门、资金归口管理部门、国资处、计财处、招采中心、学校法务部门
需求部门负合同履约的主体责任,如遇纠纷,学校法务部门、资金归口管理部门,招采中心等部门协同解决。验收根据学校履约验收办法分类进行,计财处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资金。相关部门按归档要求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存档





备注:
政府采购范围

1.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
2.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之上: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5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100万元。


Copyright© 宜宾学院-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