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财务管理科
预算管理科
会计核算科
收入管理科
采购监督科
采购服务科
党建工作
政策法规
国家财务政策法规
省市财务政策法规
学校财务制度
国家采购政策法规
省市采购政策法规
学校采购制度
新闻动态
采购公开
公示公告
意向公开
合同公示
财务公开
服务中心
财务业务流程
采购业务流程
操作视频
下载专区
财务资料下载
采购资料下载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采购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
作者: 时间:2025-04-10 点击数: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
附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docx
】已下载
次
上一篇: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下一篇: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Copyright© 宜宾学院-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