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铁路电子客票的通知
全校各师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相关要求,从2024年11月1日起使用铁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时,可通过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开具电子发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具时间
自2024年11月1日起,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可以开具铁路电子客票。
二、开票信息
购买方名称:宜宾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12510000450718984H
三、温馨提示:
1.请使用乘车人本人账号登录12306开具铁路电子客票,暂不支持为其他乘车人代开发票。
2.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可报销入账。
3.电子发票和纸质报销凭证仅可选择一种开具,且开具后不可更换发票形式。
4.若填写发票信息有误,或遇到运输服务中止导致行程改变等情况,可在180天内按照准确信息或者时间行程重新申请开具1次新的电子发票,原电子发票作废。具体操作流程:登录12306,选择电子发票-开具电子发票-已开发票-换开发票。
5.铁路电子客票需经增值税发票查验并绑定相应预约报销单。
计划财务处
2025年3月24日
开票流程:
登录12306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