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3-10-22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全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职工):
兹定于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1月8日(两周内)在计财处办理本年度向教职工借款本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补偿费,请2005年借款给学校的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到计财处(办公楼310室)办理手续,望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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