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度学生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宜宾学院《关于加强学生缴费管理的规定》(宜学院发〔2003〕14号)文件规定,现将2013-2014学年度学生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为避免开学时学生缴费拥挤,请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及时通知学生于下期开学前将学杂费存入已在计划财务处登记的建行卡内,计划财务处将通过网银进行代扣。如有特殊情况未按时间存入建行卡内的同学务必于开学后两周内至计划财务处完清缴费手续,否则将影响学籍注册。
学费标准依据:川价字费〔2004〕118号文件;
住宿费标准依据:川教〔2007〕190号文件,住宿费预收1000元/年,按实际住宿标准核算;
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收费标准依据:宜人社发〔2011〕87号。
学费缴纳方式:
1、学生可在入学前二十日内将学费存入建设银行卡内,学校通过网银代扣;(推荐采用)
2、可汇入学校的银行账户内(选择其一):
账号一:
户名:宜宾学院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宜宾学院支行
账号:2011126000001
账号二:
户名:宜宾学院
开户行:建设银行宜宾市分行江北支行
账号:51001725108051501285
3、学生可持[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纳学费(免收异地卡手续费);
4、现金缴纳学费。
特此通知。
附件1:宜宾学院2010级学生2013-2014学年缴费项目明细表
附件2:宜宾学院2011级2013-2014学年度缴费项目及标准表
附件3:宜宾学院2012级2013-2014学年度缴费项目及标准表
附件4:宜宾学院2013级新生缴费项目及标准表
计划财务处
2013年6月18日